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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藥監局加強對外埠醫療器械企業備案管理
加入時間:2013-08-21 15:50:07 當前新聞點擊率:2558
普朗醫療器械網訊 近日,記者獲悉,蘭州市藥監局最近出臺規定加強對外埠醫療器械銷售企業和醫療機構的監管力度,對外埠醫療企業進行備案管理。該市的藥監局最近一段時間將對外埠醫療生產經營和醫療機構的整頓作為了工作的重點,對于外埠企業在使用高風險植入性醫械時的不法行為進行嚴厲的打擊,并進行備案。該局對于外埠醫療器械的備案管理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其一,對于在蘭州設立了辦事機構的外埠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該局要求要在本局進行備案,在企業進行備案蘭州藥監局給企業提供《外埠藥械單位辦事機構備案表》,但規定外埠藥械辦事機構不能銷售醫械現貨。 其二,外埠醫械經營和生產企業的銷售人員如果發生了變更,或者授權的范圍或者期限發生變更了,相關的企業要在一周內向蘭州藥監局上報辦理變更手續。 其三,該局要求各級醫療單位要按照相關的條例,向外埠醫療器械經營和生產單位索取《外埠備案表》,條例名稱為《蘭州市藥品和醫療器械流通監督管理條例》,如果外埠企業不符合相關的要求,將會按照上述條例的44條規定給予處罰。 其四,蘭州藥監局還要求轄區內的藥監局對植入性醫療器械加大檢查的力度,各級藥監機構要催促外埠醫療機構或者辦事處及時的進行備案,如果外埠企業或者辦事機構沒有備案表,按照該市的相關條例規定,將給予警告、責令整改的處罰,如果不按期整改的,將會被處以1000元以上,10000以下的經濟處罰。 蘭州市藥監局的這些舉措將有效的對外埠醫療器械和醫療機構進行監管,有效的規范醫療器械和醫療機構的市場秩序。 上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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