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出臺食品、藥品及醫療器械舉報獎勵辦法
加入時間:2013-09-03 13:36:49 當前新聞點擊率:2524
普朗醫療器械網資訊 近日,巴中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出臺《巴中市食品藥品安全舉報獎勵辦法》。
《辦法》規定,凡是巴中市轄區內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在研制、生產、流通和使用環節的違法行為,經查證屬實的均對舉報人給予獎勵,鼓勵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以電話、信函、電子郵件等方式對食品藥品領域的違法行為實名舉報,經查證屬實結案后,按照貨值金額的2%給予獎勵,按比例計算獎勵金額不足300元的,按300元獎勵;舉報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或濫用食品添加劑、使用地溝油、使用超過有效期的食品、制售使用假藥、制售使用無注冊證的第三類醫療器械的違法行為,按照貨值金額的4%給予獎勵,按比例計算獎勵金額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獎勵;同一舉報涉及多起行政處罰或刑事案件的,按其中最重一起處罰或判決進行獎勵;每次舉報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30萬元。
《辦法》明確,政府相關部門對舉報人負有保密責任,未經舉報人同意不得公開其信息。對泄露舉報人信息、打擊報復舉報人的行為,舉報人可向同級紀檢監察部門投訴舉報;造成嚴重后果并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