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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受人賒購醫療器械不還賬 出賣人法庭成功維權
加入時間:2013-12-24 09:03:35 當前新聞點擊率:2247
醫療器械公司網訊:無論是中醫還是西醫,借助醫療器械輔助總能更有效的幫助患者治療病情。在采購醫療器械時,除了要注意產品質量問題,還要避免一些買賣合同糾紛。近日,江西省貴溪市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買受人賒購醫療器械不還賬的案件,最終判令被告向原告一次性支付醫療器械款計6余萬元。 原告明德公司是集生產、銷售一次性注射器械、一次性輸血液器具等為一體的企業法人;被告鴻發公司是專門銷售各類醫用器械、器具的企業法人。2010年6月15日,原、被告簽訂了一份關于買賣一次性注射器械、一次性輸血液器具的協議書,協議書對產品價格、質量以及其他事項進行了明確約定。 因資金周轉不順,自2011年7月至2012年3月,被告鴻發公司相繼在原告明德公司處賒購各類醫療器械產品,共計16萬余元。對此,被告鴻發公司向原告明德公司出具了一份對賬函。經原告多次催收,被告僅償付了10萬后,便以各種理由搪塞。無奈之下,原告訴至法院。 法院經審理認為,原、被告均是具有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資質的企業法人,雙方簽訂的協議書,系真實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原告按約向被告悉數交付了所需醫療器械,被告亦應按約履行支付醫療器械款的義務。至今為止,被告尚欠原告醫療器械款計6萬余元,故原告主張被告支付拖欠醫療器械款的訴請,于法有據,法院予以支持。 綜上所述,法院作出如上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