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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器械經營行政許可職責納入泰安市新增《規定》
加入時間:2013-12-25 15:06:40 當前新聞點擊率:2031
醫療器械公司網訊:近日,泰安市印發《泰安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重新組建后的市食藥監督局將劃入和增加9項職責,部分職責被整合、下放和取消,餐飲服務許可職責將下放縣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 重新組建泰安市食藥監督局(掛泰安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牌子)為市政府工作部門。重組后新劃入職責3個,承接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下放的職責6個。 市衛生局承擔的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統一發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和組織實施藥品法典職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承擔的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承擔的生產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都將劃入市食藥監督局。 同時,市食藥監督局將承接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下放的食品生產行政許可職責、醫療器械經營行政許可職責、藥品零售(含連鎖)企業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職責、保健食品廣告審查職責、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運輸證明核發職責、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郵寄證明核發職責。 在劃入和增加的同時,市食藥監督局部分職責將被整合、下放和取消。藥品經營行政許可與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兩項行政許可將逐步整合為一項行政許可。餐飲服務許可職責將下放縣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除此之外,還有根據省、市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有關規定需要取消、下放的其他職責。 重新組建后的市食藥監督局設12個職能科室,在業務上與公安、工商、城管、商務局等11個部門分工協作、緊密聯系,其中將與市農業部門、畜牧獸醫部門、林業部門、水利漁業部門等4個部門建立食品安全追溯機制,與市衛生部門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上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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