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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四項措施加強醫療器械經營監管
加入時間:2014-01-20 09:37:39 當前新聞點擊率:2108
醫療器械公司網訊:日前,為了加強對免費體驗類醫療器械經營監管,進一步規范企業經營行為,慈溪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積極落實四項措施。此舉為切實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保障了公眾用械的安全。 一是加強證前監管,嚴把市場準入關。嚴格行政許可,深入挖掘《浙江省醫療器械經營企業檢查驗收標準》的內涵,嚴格限定經營范圍及經營場地,控制準入數量和質量。對新開辦的免費體驗類經營企業實行證前承諾制,要求企業申報開辦材料時提交《免費體驗類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規范經營承諾書》,承諾取證后開展日常經營活動時,嚴格把握合法、誠信、安全,并與體驗者簽訂安全協議。 二是加強廣告監管,防止夸大宣傳。要求企業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張貼至少放大2倍以上的《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證》、《醫療器械注冊登記表》復印件文本,并設立體驗須知,明確告知體驗者應知事宜,如產品適用范圍、禁忌癥等;在免費體驗現場不得違規張貼與其經營產品無關的各類宣傳物品,防止出現夸大或虛假宣傳。 三是加強證后監管,實現突擊檢查常態化。針對日常檢查發現的問題,力求整改情況落實到位;對企業屢查不改的問題,堅決依法嚴肅查處。出臺《慈溪市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和使用單位約談制度》,對新開辦、存在違法違規企業負責人進行約談,將違規行為控制在萌芽狀態。 四是加強拓展渠道,實現社會監督。針對各所監管任務重但人手少的現狀,以及不法商販“打一槍換一個地方”的特點,各所全方位拓展監管信息渠道,提高全民的支持和參與監管的程度。(1)在社區(村)等人流集中的地方公布投訴舉報電話,暢通社會監督渠道,調動公眾參與監管的積極性。(2)充分發揮村、社區食品藥品安全協管員、信息員的作用,使之成為藥械安全監管的“耳目”、打擊違規違法行為的“助手”。(3)加強社會宣傳引導。通過廣播電臺、社區宣傳等方式,向社會群眾宣傳違法違規銷售醫療器械的慣用手法和特點,進一步增強公眾自我防范意識、維權意識。2013年,各所在社區的大力配合下,主動出擊,加大執法力度,取締無證醫療器械免費體驗窩點20余個。 上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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