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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出臺《醫療器械飛行檢查工作制度》
加入時間:2017-03-02 15:04:41 當前新聞點擊率:2434
近日,為加大醫療器械事中事后監督檢查力度,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工作機制,強化醫療器械安全風險防控,規范醫療器械飛行檢查工作,永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出臺了《永州市醫療器械飛行檢查工作制度》(以下簡稱《制度》),對全市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開展醫療器械隨機、突擊性的現場檢查和處理做出了具體規定。 據了解,《制度》共四十條,對醫療器械飛行檢查的實施原則、實施情形、職責分工,以及檢查程序、內容、結果處理等作出了具體規定。飛行檢查覆蓋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使用等環節,監督管理將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制度》重點對五種情形采取飛行檢查的方式實施監督檢查:一是核查媒體曝光或投訴舉報;二是調查引起突發、群發的嚴重傷害或者死亡的醫療器械不良事件;三是調查涉嫌違法違規行為或上年度低信用企業;四是專項監督檢查或隨機監督抽查;五是其它有必要實施飛行檢查的情形。
《制度》還根據風險不同,明確了風險管控分層處理措施:飛行檢查組織部門可以根據檢查結果采取限期整改、約談被檢查單位、召回產品、責令停業整頓、信息通報、納入醫療器械安全“黑名單”等風險控制措施;需要給予行政處罰或者移送司法機關的,應當分別依法處理。 上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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