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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市場劍盾,采取多種方法并行打壓醫療器械受賄行為
加強市場劍盾,采取多種方法并行打壓醫療器械受賄行為
加入時間:2012-09-05 09:51:34 當前新聞點擊率:3841
普朗醫療器械網資訊:今年以來,各地政府都加強了對醫療器械、藥品等受賄的打擊力度,受賄行為在各地都有,大量的利潤用于賄賂使得醫療市場的價格一直居高不下,給醫改的順利進行造成了很大的困擾。自從加大對醫療設備受賄管理,不少醫院的名醫及領導紛紛落馬。在業內造成了不小的震動,那么如何有效的避免此類事件的發生呢?
有關媒體在報道此事時提出,要完善藥品、醫療器械采購招標制度,加強對醫藥代表、醫療器械經銷代表的管理,強化對醫院重點崗位人員的監督管理。這三點建議當然是對的。問題在于,在足夠的利益誘惑面前,再嚴密的內部管理制度也會被人找出漏洞。
那么,能否通過加強對醫藥代表等特定人員的管理,使其與醫院重點崗位人員保持“絕緣”,進而來防止腐敗呢?國家很多部門早就有過規定,比如,法官應與律師保持“絕緣”,海關關員也要保持與貨代、貿易公司業務人員的“距離”。但已有的相關規定并沒有,甚至可以說不可能被切實執行。
對醫院重點崗位人員強化管理,當然是必要的,卻不能寄望過高。衛生行政主管部門黨組(黨委)、內設處室,地方黨委紀委派駐衛生部門的干部,醫院紀委,以及地方審計等部門都可以對醫院特別是其行政領導、采購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所謂對醫院重點崗位人員強化管理,也要通過這些部門、監督人員而達成。這就出現了一個悖論:如果現有監督體系能夠充分發揮作用,那么不至于出現多家醫院領導因涉嫌商業賄賂被查的現象;當然,如若不存在現有監督體系,醫院領導、重點崗位人員腐敗現象將更為嚴重。
在筆者看來,黨政機關、衛生系統內的監督制約體系應進一步強化嚴密,深圳市紀委和監察、審計、衛生等部門要按照現有制度規定切實負起責任,將被監督者的廉政實效與監督者的績效考核結合起來,實行一票否決。更重要的是,要在現有體制內、系統內監督體系之外,加大人大及其常委會、媒體、公眾對醫療領域的知情監督,讓醫療服務、藥品的定價、采購、政府補貼、執法監管等項目(決策和運作過程、賬目等)都定期對外公開,從而有效削減醫院院長、專家級醫師等角色對醫療代表而言的“賄賂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