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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回族自治區集中專項整治違法虛假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
加入時間:2013-06-05 10:22:55 當前新聞點擊率:2641
普朗醫療器械網訊 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與民生息息相關,近期,寧夏回族自治區為進一步加強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的監督管理,保證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市場正常有序的進行,寧夏回族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同部署,在全區范圍內集中開展整治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虛假違法廣告行動。
此次專項整治行動的內容和重點是:一是利用醫藥科研單位、學術機構、醫療機構或者專家、醫生、患者的名義和形象作證明的,重點是社會公眾人物以患者、專家身份為產品功效作證明的廣告;二是超出審批功能范圍,重點是未經審批備案擅自或篡改審批備案內容發布和利用失效文號發布的廣告;三是使用絕對化用語對治療效果進行夸大宣傳,證明療效或者保證治愈率、有效率的廣告;四是以新聞形式和健康專題節目發布虛假違法廣告,重點是以人物專訪、專家訪談、紀實報道、專家咨詢、科普宣傳等形式發布的虛假違法廣告;五是利用大眾傳播媒體發布的處方藥廣告;六是宣傳治療作用或者夸大功能的保健食品廣告,重點是把保健食品混同為藥品宣傳治療作用的廣告;七是在互聯網發布的各類違法藥品廣告;八是其他違反廣告管理法規的情形。
通知要求,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在專項行動中,一要加大違法廣告公告力度,對監測到的違法廣告品種在移送工商部門查處的同時,及時予以公告。二要加強銷售違法廣告涉及品種藥品經營企業的監管,加大現場檢查和監督抽驗力度,對銷售嚴重違法廣告涉及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品種的,及時采取暫停銷售措施。三要加強互聯網藥品廣告監管,對未取得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資格,擅自發布藥品廣告的,一經發現,聯合有關部門依法嚴肅處理。四要加強與工商、電信、廣電等管理部門的溝通聯系,及時互通信息,加大協作聯動,形成整治合力,提高整治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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