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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血液分析儀及尿液分析儀復查和鏡檢的要求
加入時間:2012-01-12 08:30:34 當前新聞點擊率:11981
普朗醫療器械公司1月12日訊 為了加強對臨床檢驗質量的管理,保證檢醫療安全,在使用血液細胞分析儀和尿液分析儀時,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檢測,做好室內質控前提下,提出如下要求: 一、 血液細胞分析儀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進行顯微鏡血片瀏覽、血細胞形態觀察和白細胞分類計數。 1、 儀器提示異常,需復檢(RBC、WBC,散點直方圖異常)。 2、 儀器未分類或提示分類異常。 3、 臨床要求。 4、 血液病及特殊病種(各院自定)。 5、 與前次檢查結果比較,明顯變化。(如WBC相差5000,PLT相差5萬)。 6、 PLT:擬合曲線不好,〈50x109/L,〉400 x109/L(顯微鏡計數復查或重抽血)。 7、 MCV:〈70fl或>105fl. 8、 RBC:<20 x1012/L,>60 x1012/L。HB:〈70g/L,>180 g/L. 9、 二分群血液分析儀:100%顯微鏡WBC分類及血細胞形態檢查。 10、 三分群血液分析儀:除1-8項外,另加 WBC:〈4.0 x109/L ,>10 x109/L,兒童WBC:〈4.0 x109/L,15 x109/L,新生兒WBC:〉20 x109/L,化、放療患者WBC:〈3.0 x109/L(首次),〈2.0 x109/L(治療后)。 大細胞:>85%,或<40% 中細胞:>12%,小細胞:成人>50%,兒童>60%. 11、五分類血液分析儀:除1-8項外,另加 WBC計數〈3.5 x109/L,>12 x109/L, 兒童WBC:〈4.0 x109/L,>15 x109/L(疑似為病毒感染者復查率酌情提高), 新生兒WBC:〈4.0 x109/L或〉20 x109/L, 中性粒細胞〈40%,或〉85%,淋巴細胞:成人〉50%,兒童>60%. 單核細胞>15%,酸性粒細胞>8%,堿性粒細胞>2%。 上述6-11項為首次復查要求,第二次檢查如間隔時間短,結果變化較少,復查可根據情況決定。 二、使用尿干化學及沉渣分析儀時,下列情況須作尿沉渣鏡檢。 1、 全部病人尿液標本需進行離心沉淀,取沉渣用顯微鏡檢查。 2、 健康檢查者尿液化學檢測白細胞、紅細胞、尿蛋白、亞硝酸鹽四項檢測結果均為陰性時,可不作鏡檢,其余均按要求作沉渣鏡檢。 3、 醫師指定要求做沉渣鏡檢的標本。 4、 使用尿沉渣分析儀,熒光原理陽性結果復查率>60%. 注:1、某些專科病例,各醫院可根據情況在調查基礎上對復檢要求作出修正。 2、血液細胞分析儀及尿沉渣顯微鏡復查結果有明確標記,并作記錄。 上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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